抚州市推荐全省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名单公示
按照全省有关工作部署,为扎实做好我市推荐全省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工作,体现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原则,充分发扬民主,接受社会监督,现将我市推荐全省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先进个人、先进集体对象予以公示,公示时间为2021年6月1日至6月5日。
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,请于6月5日17时前,向市推荐全省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。反映形式为电话、信函,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。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,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,并提供联系电话。
联系方式:市推荐全省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(设在市扶贫办)
举报电话:0794—8211786
通信地址:抚州市抚临路6号
邮政编码:344000
附件:抚州市推荐全省脱贫攻坚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名单
抚州市推荐全省脱贫攻坚
总结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2021年6月1日